李春光,男、专职执业律师 (执业证号:18002002111352),产(股)权执业经纪人,2002年通过全国首届司法职业资格考试,随后一直在湖南海天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至今。现为湖南海天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律师,高级合伙人,民商部主任。近年来一直担任《湖南日报》、《三湘都市报》、《新闻天地杂志社》、《湖南公共频道帮女郎栏目》等媒体单位的首席法律顾问和值班律师。曾联合媒体成功解决上百起多家媒体关注的重特大经济、民事和刑事案件,深得当事人的好评。曾接受《湖南日报》、《三湘都市报》、《新闻天地杂志社》、《湖南经视频道》、《都市一时间》、《湖南公共频道帮女郎栏目》、《当代商报》等媒体单位的采访上千次。登载后被多家网站转载,具体可以在任意大型网站搜索“湖南海天律师事务所李春光律师提示”。李律师对企业改制、重组、并购及产(股)权交易也有较深的研究。诚信、执着是我的服务态度,能给你提供真诚和有效的法律服务是我的荣幸。
办公地址: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512号银海大厦702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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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箱:lcg200310@shou.com
诉讼指南
一、应提交的材料:
1、起诉书原件一份,并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供副本。
2、原告为单位: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份。原告为个人: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。
3、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,法院在立案时要核对身份证原件。
4、被告为单位的,提供被告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被告工商登记信息查询一份。
5、提交相关证据材料。
注:除基本证据外,下列案件必须提供的复印件包括:
①婚姻案件必须提供结婚证明;
②交通事故案件必须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;
③人身损害致死及继承类案件必须提供死亡及火化证明;
④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必须提供合同或协议;
⑤涉及房屋产权的案件必须提供与房屋相关的房产证,租赁合同等;
⑥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提供证明劳动法律关系成立的合同成立的。
二、注意事项:
1、所有材料均须A4纸张,并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,起诉书落款须起诉人亲笔签名,复印无效。
2、当事人申请缓交、减交、免交诉讼费用的,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及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。
评论者:丽丽一生好运 2015/02/14 11:55 第2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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